自今年1月1日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》正式施行以来,应城市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始终将政策落实、群众受益放在首位,积极行动、主动作为,全力推动病残津贴这一民生新政在应城落地生根,切实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体筑牢生活保障网。
病残津贴政策聚焦参保人员“急难愁盼”,明确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,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,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,有效填补了此类群体的保障空白,让“病有所助、困有所扶”从政策文本走向现实。
政策启动之初,应城市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迅速部署推进工作,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,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知晓申领条件、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;另一方面优化服务举措,在办事窗口做好政策咨询和引导,全力为该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。目前,该局已成功为4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完成病残津贴计算工作,预计下个月,这4名参保人员将顺利领到首笔病残津贴,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。
下一步,应城市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将持续发力,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把政策送到群众“家门口”,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,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“一个都不少”;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发放机制,提升津贴发放的效率和精准性,以更务实的举措、更贴心的服务,把民生保障工作做细做实,让温暖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家庭,为应城市民生事业发展注入更多力量。
(来源: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员:吴梦 一审编辑:赵思然 二审校对:唐会军 终审核发:田艳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