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确保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开展的准确性、公正性与合规性,明确复审工作开展的要求和内容,日前,应城市医保局召开了关于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开展会商会议,专题研究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的相关问题。
在门诊慢特病复审资料形式讨论中,参会人员结合实际交流研判,达成一致意见:一是有住院经历患者,可提交住院病历作为复审核心资料,确保诊断完整准确;二是无住院病历患者,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,保障资料专业权威;三是暂无法提供电子版门诊病历的,允许提交符合医疗文书规范、信息真实清晰的手写门诊病历。
会议要求,各医院需组织门诊医生及专家开展门诊慢特病政策宣传与专项培训,确保门诊医生可依据患者病情规范出具门诊病历及检查资料;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复审检查流程,推动医生精准掌握患者需求,主动引导患者完成检查环节,保障检查工作高效顺畅开展。
此次会商会成效显著,不仅进一步规范了门诊慢特病复审政策执行细则,明确了群众申请标准,有效减轻群众申请负担、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,更为后续工作划定了清晰方向,为持续推进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、提升整体服务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(来源:应城市医疗保障局 通讯员:赵慧敏 一审编辑:赵思然 二审校对:唐会军 终审核发:熊晓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