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城法院:司法温情巧解探视难题,柔性执法修复破碎亲情

12-18 11:46   应城市融媒体中心   廖佳

近日,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越千里,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,坚持以执行和解为主,对孩子身心健康及成长有益原则,妥善执结一起因离婚后探视权履行引发的激烈纠纷。

这场跨越地域的联合行动,不仅啃下了一块执行“硬骨头”,更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中,修复了一位母亲与孩子之间几近断裂的亲情纽带。

判决生效,探视之路却遍布荆棘

本案中,申请执行人冯某(女方)与被执行人祁某(男方)离婚后,依据生效民事判决,婚生孩子随父亲祁某共同生活,母亲冯某每月享有四次探视权。

然而,该案判决的落实却举步维艰,导致双方积怨逐渐加深,思女心切的冯某依法向法院申请行使探视权。

探视权的执行,既关系父母权益,也关乎孩子健康成长。矛盾首先在有关孩子生活与探视地点上爆发。冯某诉说,孩子原本在佛山就读,祁某却单方面将孩子转学至深圳,并坚持要求她去深圳探视孩子,这极不合理。祁某则解释,因双方纠纷不断,导致家中保姆辞职,为便于独自抚养,才将孩子转至深圳就近入学。

更深的创伤源自数次冲突。冯某含泪陈述,她曾前往祁某住所,即便孩子就在车内哭泣,祁某亦拒绝让其下车相见;她追至家门口,却被男方唤来的物业人员拦在门外,一门之隔,母女无法进行任何言语交流和肢体接触,即便报警也未解决问题。祁某情绪激动地反驳,称孩子四岁了,从未在其家度过春节,并指责冯某曾将孩子接走后长达大半个月失联且拒不送还,行为极端不负责任,因此坚决不愿再给探视机会。冯某则痛心回应,正是长期被阻挠探视,才迫使她采取过激方式,若能依法正常进行探视,绝不会出此下策。

跨域联动,龙岗法院调解室破解“死结”

面对远程沟通无效、信任彻底破裂的僵局,应城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研判认为,必须异地走访破冰,情法交融调解。随后,在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全力支持与协调下,两地法院执行干警通力合作,将双方当事人约至龙岗法院温馨、规范的调解室,协商约定探望期限和模式。

调解室内,气氛一度剑拔弩张。提及过往伤痛与对孩子的思念,冯某数次哽咽,眼眶泛红。祁某也情绪起伏,甚至说出“你若坚持,孩子由你抚养”的气话。应城法院黄武山、危智胜当场向祁某严肃指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,同时耐心引导双方跳出对抗思维,决不可“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”。

“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执行,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需要父母放下成见。探视权是冯某作为生母的权利,更是孩子不可剥夺的母爱来源。每一次对抗,最受伤的就是孩子。”黄武山语重心长直指要害。针对转学疑虑、探视交接安全、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等,执行干警引导双方逐一协商,拟定具体落实方案。

如我在执,执行干警倾向护“未”成长

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。经过数小时艰难而细致的背对背沟通、面对面调解,在法律的威严与亲情的呼唤下,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,理性回归。

最后,在两地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:冯某每月可于四个周末行使探视权,其中两次可将孩子接回身边照顾。协议对交接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沟通渠道进行了明确约定,旨在构建清晰、稳定的探视秩序,减少未来不必要的摩擦。

“真诚感谢大家,为我们的事专门跑过来,还在这么好的地方帮我们解决……”协议签署后,冯某喜极而泣,脸上的愁云一扫而去。

这场跨域联动执行,解决的不仅仅是一起探视权纠纷执行案件,更是在尝试修复一个家庭破碎后最为脆弱的情感链接。

家事无小事,桩桩件件都浸润着人间烟火,既关乎每位家庭成员的幸福,也维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
此次湖北应城法院与深圳龙岗法院的跨域协作,成功攻克一起执行“硬骨头”,生动诠释了“全国法院一盘棋”的执行合力,也彰显了应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切实践行“如我在执”理念,兼顾“刚性执法”与“柔性司法”的执行智慧。司法实践表明,司法权威的树立与人文关怀的传递并非悖论,通过深入一线、联动协作、释法析理、思想疏导,法律完全能够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同时,也呵护好每一份关乎未来的亲情。

(来源:应城市人民法院     通讯员:廖佳  一审编辑:程国辉   二审校对:唐会军   终审核发:田艳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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