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笔者从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经省、孝感市人社部门、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,应城市城中街道光明社区、应城市四里棚街道栗树村被正式确定为该市2025年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单位。
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试点工作,是拓宽城乡居保筹资渠道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的有效途径,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、促进共同富裕的有力抓手。
今年以来,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上级人社部门统一部署要求,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、“村级补助+个人缴费”参保新模式。在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调查、筛选分析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,本着自愿原则,选取“群众基础好、经济底子实、领导班子强”的应城市城中街道光明社区和四里棚街道栗树村,作为该市今年集体经济补助工作试点。
应城市两个试点单位通过集体协商,严格履行“四议两公开”工作程序,明确资金来源、补助范围、补助标准等,均对村社区集体经济内成员(原分配责任田的原籍村民)当年个人缴费在400元—8000元缴费档次的基础上,分四个梯次每人给予200元至800元补助,具体补助标准:个人缴费400-700元补200元,800-1400元补400元,1500-1900元补600元,2000元及以上补800元,补助标准不高于该市今年城乡居保最高缴费标准。对于四类困难群体无论个人是否缴费,均按400元标准给予补助。
为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,平稳有序推进。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指导协助两个试点单位利用“人社政策大宣讲、屋场院子会、群众会议”等途径,向居民宣传集体补助城乡居保的意义和作用,算清享受集体补助后的经济账和长远账,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,鼓励和引导尚未参保的居民积极参保缴费,选择高档缴费,享受高补助和高回报。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“四议两公开”工作程序,在7月底完成居民个人缴费和公开公示,9月底以前完成集体补助通过税务部门划转至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工作。
据初步估算,今年应城市开展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,将有效带动10%以上的参保居民选择中高档标准缴费。
(来源: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通讯员:曾刚 王鑫 一审编辑:程国辉 二审校对:唐会军 终审核发:董雪)